一、针对对象
生产工业机械(如机床、印刷机械)、农业机械(如收割机、拖拉机)、工程机械(如挖掘机、起重机)、包装机械等各类机械产品的企业,核心面向需将机械产品出口至欧盟市场、满足欧盟机械指令要求的制造商。
二、核心作用
解读欧盟机械指令(MD 2006/42/EC)及相关协调标准(如 EN ISO 12100《机械安全 - 设计通则》),帮助企业确定机械风险等级(如普通机械、危险机械)与适用合规路径。
协助开展机械风险评估,识别机械在运动部件、电气系统、防护装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,提供防护设计改进方案(如加装安全联锁、急停装置、防护栏)。
指导编写技术文件(TCF),包括风险评估报告、安全设计文档、使用说明书、符合性声明(DoC),对接公告机构(如需)完成审核,确保产品合法粘贴 CE 标志。
三、申请条件
具备机械产品生产资质,产品已完成设计开发与样品制作,明确出口欧盟的型号与规格。
可提供机械设计图纸、电气原理图、零部件清单、现有测试数据等技术资料,便于风险评估与文件编制。
了解产品使用场景与潜在风险,能配合咨询机构完成现场调研与设计验证。
承诺批量生产产品与认证样品的一致性,建立产品质量控制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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